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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再次提高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補助標準

來源:西寧晚報       作者:衣凱玥    發(fā)布時間:2024-12-29 07:35    編輯:管理員         

  日前,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印發(fā)通知,明確從2024年8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其中: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的殘疾撫恤金標準從每人每年11390—124410元提高至11964—131880元,增幅為5%~6%。“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從每人每年30740—39490元提高到31968—41856元,增幅為4%~6%。在鄉(xiāng)復員軍人、參戰(zhàn)參試退役軍人和年滿60周歲農(nóng)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助標準增幅均在5%以上。此次提標惠及全省1.6萬名優(yōu)撫對象,充分體現(xiàn)了黨和政府對廣大優(yōu)撫對象的關心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