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記者從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公安分局獲悉,一名居民報錯警后,專門向派出所民警輔警致歉。
“警官,我的山地自行車被人偷走了。”幾天前的一個早上,大眾街派出所值班人員接到李某報警:前一天夜間,他把山地自行車停在了一家商場附近,第二天早上發(fā)現車子不見了。
10時許,派出所的張警官和蔡警官了解基本情況,調取附近路段的視頻后,只看到了李某自己騎車趕來,始終找不到陌生人騎著山地自行車離開。
10時30分許,張警官和蔡警官決定步行去現場看看。他趕到李某停車的地方發(fā)現,停車的位置是外賣小哥以及快遞員經常路過的位置,人流量大。為此,張警官和蔡警官步巡查看商場邊的多處非機動車停車位,也沒找到一輛山地自行車的影子。
“如果出現盜竊案件,為什么嫌疑人能輕松離開現場,為什么看不到車子?”13時40分許,張警官和蔡警官帶著疑問再次回到現場。這一次,他們沿著樹林巷尋找盲區(qū),步行花了40多分鐘,沿途的商鋪、商場視頻中也沒有發(fā)現一輛白色山地自行車駛過的蹤跡。
當天17時許,忙完手頭的工作,張警官和蔡警官接到李某的電話后,決定再去看看。這一次,張警官和蔡警官從李某停車的地方出發(fā),沿著商場南側的窄路走到頭。兩個多小時后,兩人最終在距離原停車點100多米的商場南側一處相對隱蔽的停車區(qū),找到了一輛白色山地自行車,這輛車還沒有上鎖。
“你的車有沒有劃痕,是什么顏色的,車子有沒有摔傷過?”10多分鐘后,張警官撥通李某的電話。根據李某提供的多條信息核對發(fā)現,眼前的白色及多種顏色組成的山地自行車確實是李某的。此外,張警官和蔡警官核實確定,商場工作人員發(fā)現一輛違規(guī)停放的山地自行車后,將車子移到了停車區(qū)域。
“對不起警官,這是我的失誤。”傍晚時分,李某領到車子后,專門向盡職盡責的張警官和蔡警官致歉。李某說,要是自己早上多花幾分鐘,也不至于影響張警官和蔡警官好幾個小時的工作時間。
“沒事兒,這是正常的,只要車子在就行,我們公安派出所24小時為居民服務。”張警官和蔡警官叮囑李某,往后騎行外出要注意上鎖,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