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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優(yōu)化臨時救助政策 鞏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

來源:青海日報       作者:王宥力 莫玉婷    發(fā)布時間:2023-03-22 10:12    編輯:馮麗娟         

  3月13日,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了解到,我省進一步規(guī)范臨時救助工作,優(yōu)化拓展分層救助、高效救助、溫暖救助的新途徑,推動臨時救助工作精準化、精細化、精確化。

  根據新的政策,我省調整了臨時救助額度確定方式,將原來按公式計算確定救助額度的方式調整為支出型對象救助和急難型對象救助兩類標準,細化支出型和急難型對象類型,并劃定分層分檔救助標準。新增孤兒、艾滋病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和鄉(xiāng)村振興部門認定的支出型對象,不斷拓展延伸救助對象,鞏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進一步優(yōu)化了臨時救助程序,將對象申請、授權核對、告知承諾、近親屬備案、入戶調查、審核確認等環(huán)節(jié)資料集成壓縮為申請審核確認一張表,做到“一表申請、一步提交、一次辦好”。明確鄉(xiāng)鎮(zhèn)、縣級及急難申請救助時限分別不得超過“7、5、1”個工作日。全面實現申請臨時救助告知承諾制,申請人只需承諾申報的基本情況屬實,不再提供可以通過部門信息交換或核對信息平臺核對的有關證明材料,方便更快更好救助臨時遇困群眾。

  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群眾的實際需求,各地采取靈活多樣的救助形式開展救助,推進臨時救助與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慈善幫扶等緊密銜接。對政府救助后仍有基本生活困難的,及時轉介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給予幫扶。對因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或自然災害等情況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采取“物質+資金”的模式開展救助,緩解其生活困難。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及時為有需要的困難群眾提供臨時照料護理、心理撫慰、精神慰藉等救助服務,不斷滿足困難群眾多重需求。完善事前和事后救助機制,由原來依照線性救助流程落實事后救助的模式,轉變?yōu)榫C合研判申請對象困難情形和家庭經濟水平,靈活采取事前干預、事后干預和救助的做法,有效保障不同條件家庭的基本生存權益。健全“一事一議”機制規(guī)則,通過運行困難群眾聯席會議“一事一議”機制研究解決急難個案,充分統(tǒng)籌整合救助資源,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切實做到“一案一策”,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